弃法受赂。
做官的竟然敢抛弃法律,接受人家的贿赂。
其唯一的目的就是想要得钱,所以才会接受贿赂之人所请求的条件,而颠倒了法律规定;若是法官、衙役或是书办,枉顾了法律的规定,竟敢抛弃法律,仅凭自己的好恶,来判定人犯的死生,那么人民将不知道如何是好,而且会不知所措;难道他们没想到,这样做的话,一定会弄得天怒人怨,而且自己也必定会遭到奇祸啊!在刚刚做官时,有的人还能够有所矜持,不肯贪污;等到年纪大了,官做久了,却是把握不住而随波逐流了。